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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办法出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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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 粤辉
日期: 2016-05-19

       近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》,明确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,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实现,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。

       在光伏企业人士看来,该文件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将构成重大利好,也将增强新能源电站投资者的信心。

       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,是指电网企业(含电力调度机构)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,结合市场竞争机制,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,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,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。

“    《保障性收购办法》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落地,速度超出业内预期。”江山控股市场发展部总经理廉锐表示,虽然可再生能源法出台多年,但其中有关“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”的规定多年未得到落实。此次出台《保障性收购办法》相当于是一个细则,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的具体步骤,将有更强的可操作性。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来说,未来的收益将得到更加可靠的保障,也将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者的信心,将有助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。

       相对于企业人士的乐观情绪,民生证券新能源行业研究员黄彤则表达了谨慎乐观的态度。他认为《保障性收购办法》仍不能完全解决弃光、弃风等目前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,而且目前电力行业整体产能过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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